明梅庆生注,粗具梗概,多所未备。
叔琳因其旧本,重为删补,以成此编。
其讹脱字句,皆据诸家校本改正。
惟《宗经篇》末附注,极论梅本之舛误,谓宜从王维俭本。
而篇中所载,乃仍用梅本,非用王本。
殊自相矛盾。
所注如《宗经篇》中《书实纪言》,而训诂茫昧,通乎《尔雅》,则“文义晓然”
句,谓《尔雅》本以释诗,无关书之训诂。
案《尔雅》开卷第二字,郭注即引《尚书》“哉生魄”
为证,其他释书者不一而足,安得谓与书无关?
《诠赋篇》中“拓宇於楚词”
句,拓宇字出颜延年《宋郊祀歌》,而改为《括宇》,引《西京杂记》所载司马相如“赋家之心,包括宇宙”
语为证。
割裂牵合,亦为未协。
《史传篇》中“徵贿鬻笔之愆,公理辨之究矣”
句,公理为仲长统字,此必所著《昌言》中有辨班固徵贿之事。
今原书已佚,遂无可考。
观刘知几《史通》亦载班固受金事,与此书同。
盖《昌言》唐时尚存,故知几见之也。
乃不引《史通》互证,而引“陈寿索米事”
为注,与《前汉书》何预乎。
又《时序篇》中论齐无太祖、中宗,《序志篇》中论李充不字宏范,皆不附和本书。
而《指瑕篇》中《西京赋》称“中黄贲获之畴”
,薛综缪注,谓之阉尹句,今《文选》薛综注中实无此语,乃独不纠弹。
小小舛误,亦所不免。
至於《徵圣篇》中“四象精义以曲隐”
句,注引易有四象,所以示也。
又引《朱子本义》曰:“四象谓阴阳老少。”
案系辞易有四象,孔疏引庄氏曰:“四象谓六十四卦之中有实象,有假象,有义象。
有用象,为四象也。”
又引何氏说:“以天生神物八句为四象,其解两仪生四象,则谓金木水火秉天地而有。”
是自唐以前均无阴阳老少之说,刘勰梁人,岂知后有邵子易乎?又“秉文之金科”
句,引扬雄《剧秦美新》。
“金科玉条”
又引注曰:“谓法令也。
言金玉,佞词也。”
案李善注曰:“金科玉条谓法令。
言金玉,贵之也。”
此云佞词,不知所据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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