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小记-《文学百年在时间深处读后感》

莫言小记(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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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本来一盘散沙,村民是分散居住者多。

莫言把战争、革命、城乡都置于一个调色板里,浓缩了几代人的感受,差异性与对立性浑然于一体。

这达到了一种多维文化记忆的效果。

略萨写秘鲁的生活,就是各类文化符号的组合。

马尔克斯笔下的哥伦比亚,其实存在着多种语言文化的汇聚之所,零乱得如梦一般,神语与人语在一个空间。

拉丁美洲的文化是混血的,于是有奇异的存在出来。

那些混杂着宿命与企盼之火的村落、小镇,就有了神奇的意味。

中国的乡下,是空旷死寂者多,无数灵魂的不安与期待的焦虑都散失到历史的空洞里了。

而莫言却把那些零散的灵魂召唤在同一个天底下,让其舞之蹈之,有了合唱的可能。

《红高粱》《金发婴儿》《酒国》等文本那些轰鸣的多声部的交响,表面上与域外文学的某种情态是接近,但实际上多了中国乡下的独特的精神逻辑。

这种审美的自觉,其形成是复杂的。

他的敏感和执着,时时把自己从流俗里拉出,与模式化的表达距离遥遥。

这里不能不谈到他的阅读兴趣。

莫言喜欢鲁迅和俄国的巴别尔,这能够提供我们认识他审美特点的线索。

鲁迅与巴别尔的小说,就是繁复的存在居多,绝不单一地呈现生活。

巴别尔的作品,在画面背后里有多重意象,鲁迅也是如此。

在莫言看来,好的小说家,在日常里能够看见灵魂里的隐秘,那些没有被表现和没有被召唤出来的存在,才是小说家要捕捉的东西。

小说除了生活细节的清晰之外,还要有那些不确切性的隐含。

巴别尔在《骑兵军》《敖德萨故事》里所讲的一切,都是多民族、多风俗背景下的朴素的生活,但历史的复杂记忆在那个世界隐隐地闪动着。

鲁迅其实颇欣赏巴别尔式的智慧,莫言也心以为然。

他在一言多意的表达里,接近的恰是这样的传统。

这个传统在思维方式与诗意的表达上,是与感知的惰性对立的。

它不断挑战我们的认知极限,在跨越极限的瞬间,艺术女神的足音才能被人听到。

五四后的小说写到乡下的生活,平面者居多。

要么是死灭的如鲁彦,要么是岑寂的如废名。

唯有鲁迅写出了深度。

莫言知道鲁迅的意义,他在精神深处衔接了鲁迅的思想,把生的与死的,地下与地上的生灵都唤起来了,沉睡的眼睛电光般地照着漫漫的长夜。

《红高粱》《天堂蒜薹之歌》《酒国》《丰乳肥臀》无不如此,到了《檀香刑》《生死疲劳》已达到佳境。

恢宏得如汉代的辞赋,高蹈于江湖之上,行走于神路之间。

洋洋兮如江海涌动,灿灿然似初日朗照。

白话小说的宏阔之气,自茅盾起初见规模,而到了莫言这里,则蔚为大观了。

我喜欢他对故土的那种多色的把握。

他的幽默和超然的笔意并不遗漏苦楚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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