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跟您秀幸福,估计您该说我酸了。
换个话题吧,说说我的前前前女友。
其实用三个“前”
都少了,她是我在部队宣传队认识的。
二十多年过去了。
说说她的故事没关系,她不会看到这本书的。
因为她早就疯了。
部队演出队的生活清苦而快乐。
就跟出家差不多,世间的种种烦恼基本骚扰不了我们。
哥们儿在一起打打闹闹,还有女孩子在旁边嘻嘻哈哈。
部队不允许男兵跟女兵搞对象,可和尚都免不了犯戒,何况俗人?
这天集合,团长身后跟了个女孩儿。
演出队不乏漂亮姑娘,都是浓妆艳抹型的。
这个女孩儿很清纯,有点儿像章子怡。
也许我在心中把她美化了,她肯定没有章子怡那么好看,要不然就被张艺谋挑走拍戏去了。
她梳着齐眉的短发,军装号儿大了,套在身上晃里晃荡的。
满脸的羞涩和紧张,低垂着眼睛,不敢看我们。
队长介绍,“这是咱们团新来的古筝演员,叫‘云’。”
我马上想到了天边的云。
那时候空气质量好,能看到云外边的青山,隐隐约约还能看到山上的房子。
我想,山的那边肯定有座宁静的小城,城里有条青石板的小街,小街上有个深深的院落,那就是“云”
的家。
第一次见面,心就跟着她跑了,这可能就叫一见钟情吧。
以后每次演出队集会,还有早、中、晚三次到饭堂吃饭,我的眼神都不由自主地往她那儿瞟。
平常我利用一切机会向她靠拢。
她在宿舍练琴,我会凑过去,“嘿,会弹《九百九十九朵玫瑰》吗?”
她刚来部队有点儿认生,羞涩地笑一下儿,就弹了起来。
那是一首当年的流行歌曲,经她用古筝弹出来,别有韵味,令人神清气爽。
她去街上买东西,我会跟出去,陪着她逛南口的商场。
她人生地不熟的,有了我这个向导,自然方便很多。
我喋喋不休地展示自己的口才和幽默,她的话不多,会开心地笑一下儿,算是对我的赞许。
慢慢的,我发现在饭堂吃饭的时候,她的眼神也经常往我这边扫了。
我当时长得还不像现在这么喜剧,被评为演出队第二美男,她对我也产生了好感。
时机成熟,我就开始暗送情书。
我们那时候的年轻人,流行看美文、情诗之类的东西,我那岁数又是情感丰富的时候,写的东西自我感觉不错。
还记得我写给她的一首小诗——
凌晨
乱糟糟的站台
终于发现了你
正匆忙地向每个窗口张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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