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疱小子嘟哝着,同时把音量转大。
“艾格蒙.卡尔森报案说他的卡车跟后面的拖车都被偷了……”
接下来的无线电讯息被淹没在面疱小子跟蒙森双胞胎的大笑声里。
他们笑得身体抖动,我好像被按摩似的,觉得很舒服。
我想应该是因为药效还在吧。
面疱小子拿起对讲机说话:“卡尔森的声音听起来是清醒的吗?完毕。”
那个女人回答:“不是,不怎么清醒。”
“那他又酒驾了,而且还忘了这档事。
打电话到班塞酒吧去。
我敢打赌,他一定是把车停在酒吧外了。
那是一辆十八轮大卡车,后面的拖车侧边是席格多厨具广告。
完毕,通话结束。”
他把无线电对讲机摆回去,我可以感觉到车里的气氛明显变得较为轻松,所以我趁机发问。
“我想一定是有人被谋杀了,但是我可以问问这跟我有什么关系吗?”
他们沉默以对,但是从松戴的姿势看来,我知道他在想怎么回答。
他转身面对后座,双眼直视着我:“好吧,我们就这样很快地把这件事解决掉也好。
我们知道是你干的,奇克鲁先生,而且你没办法脱罪的。
你听我说,我们找到了尸体与犯罪现场,还有一件能把你跟两者都链接在一起的证物。”
本来我应该感到震惊害怕才对。
我应该感觉到自己的心跳停了一拍,或者心头一沉──总之,就是当警察得意洋洋地跟你说他们有证据可以把你一辈子关在监狱里时,任何人都该有的那种反应。
但是我完全没有那些感觉。
因为我听到的不只是个语气得意洋洋的警察。
我听到的是英鲍、莱德与巴克来。
第一步骤,把话当面挑明。
或者,套句手册里的话:警探在侦讯一开始就让对方清清楚楚地明白,警方什么都知道了。
用词应该是“我们”
与“警方”
,而非“我”
。
应该说“知道”
,而非“相信”
。
要扭曲受侦讯者的自我形象,因此如果对象是身分地位低下的人,要称其“先生”
,而对于身分地位高的人则是直呼其名。
松戴继续说:“还有,这句话你知我知就好。”
他刻意压低声音,听来显然是要我以为他说的是个秘密。
“我听说啊,辛德雷.欧死了也罢。
就算你不用绳子勒死那个老浑球,很可能别人也会。”
我想打呵欠,但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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