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是实,“一匹马”
便是名在文法上和法式的论理上,实便是主词(Subject),?名便是表词(?Predic?ate?),?合名与实,?乃称为“辞”
(?Proosition?orJudgment)(辞或译“命题”
,殊无道理)。
单有名,或单有实,都不能达意。
有了“辞”
,才可达意。
但是在辩论会上,单有了辞,还不够用。
例如我说“《管子》一部书不是管仲做的。”
人必问我:“何以见得呢?”
我必须说明我所以发这议论的理由。
这个理由,便叫做“故”
(说详下)。
明“故”
的辞,便叫做“说”
(今人译为“前提”
Premise?)。
《经?上》说:“说,所以明也。”
例如:
“《管子》”
(实)是“假的”
(名)。
……(所立之辞)因为《管子》书里有许多管仲死后的故事。
……(说)怎么叫做“以类取,以类予”
呢?这六个字又是“以名举实,以辞抒意,以说出故”
的根本方法。
取是“举例”
,予是“断定”
。
凡一切推论的举例和断语,都把一个“类”
便是“相似”
(《孟子》:“故凡同类者,举相似也”
)例如我认得你是一个“人”
,他和你相似,故也是“人”
,那株树不和你相似,便不是“人”
了。
即如名学中最普通的例:165孔子亦有死。
为甚么呢?
因为孔子是一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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