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一座风景秀丽的江南小城。
1998年9月19日那个星期六开始,小城的宁静被一个突然出现的采花大盗彻底搅碎了。
不到四个月的时间里,先后有十多名单身女青年夜晚回家时在自家的楼道里遭受了突如其来的侵害和摧残。
一时间,小城人心惶惶。
在人们的描述中,这个采花大盗变成了一个来去无踪、飞檐走壁的性变态杀人狂,且专挑穿红衣、披长发的女孩子下手。
于是,理发店忙碌起来,年轻姑娘纷纷绞去心爱的秀发;服装店的红色衣服滞销了,爱红装的女孩子纷纷把红衣服压进了箱底。
一段时间内,年轻姑娘不敢单独上下班,女学生去学校均要家人陪伴接送,女司机一到晚上就不愿出车……
采花大盗作案毫无规律可循,警方先后排查了10000多户人家,近8000名适龄人口。
就像一把篦梳,来来回回篦了几遍,差不多每根头发都梳理过了。
一次次调整侦破方案,一次次扩大排查人口,让马鞍山40万人寝食不安的采花大盗终于落入了公安民警的视线。
2000年8月7日,当公安民警在城区一家游戏机房将采花大盗押上警车之时,无论是目睹者还是耳闻者,全都惊呆了:怎么会是他呢?
他,体形修长,面容清秀,刚满十七周岁。
也就是说,他第一次作案时才十五岁。
他,应届高中毕业,一个月前刚参加完高考,总分480分,名列全班第二。
他,有着良好的家教,平时从没显露过恶劣的品行。
法学词典上诸如家庭不和、溺爱过度、性格孤僻、心理变态、坏人引诱之类的犯罪诱因,在他身上都找不到契合点。
偏偏是他——这个名叫“晁豪”
的少年,以胆大妄为的疯狂和令人发指的罪行,书写了一个犯罪学上的全新案例……
晁豪出身于安徽淮南市一个普通职工的家庭,自小“聪明伶俐”
、“懂事听话”
。
父母对儿子的学习抓得紧,他们甚至为他制订了严格的作息时间表,早晨几点起床,晚上几点回家、几点休息,都安排得死死的。
每天,晁豪按时到校,按时回家,关在自已的小房间里做作业常常到深夜。
爷爷奶奶对孙子的照料尽心尽力,孙子爱吃什么菜,他们总是很少动筷子。
只要孙子需要,他们愿意把自已身上的肉割下来。
1998年年底的那几个月,采花大盗疯狂作案成为马鞍山市家家户户饭桌上的话题,老人自然也说起这个恶魔:
“这家伙!
抓住他,千刀万剐。”
爷爷一脸的憎恶。
“作孽哟,作孽!”
奶奶摇头感叹,“也不知是什么人,就不怕老天爷报应!”
十五岁的少年一声不吭,只大口大口地扒饭、咽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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