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潜台词是:能不能躲远点儿?早恋在我们学校是大忌,一旦被发现,就有被开除的危险,起码得叫家长来谈话,太麻烦了。
顺子说:“没事,管那么多干吗。”
我只好跟上去,自始至终,我都提心吊胆的,奶茶当然喝得没有滋味。
在奶茶店明媚的灯光下,我终于看清了课代表的模样。
通过对比,我发现顺子的女朋友更漂亮,皮肤白白的,还穿着裙子,明朗的表情里透着一点点可爱,正正好。
我的女朋友却戴着眼镜,眼睛藏在镜片后面,有点儿捉摸不透,而且刘海儿有点儿长,都遮到眼睛了。
她时不时地甩一下头发,在我看来,这个动作简直矫情死了。
总之,喝完奶茶,我发现课代表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我可能更喜欢顺子的女朋友,但是顺子是我的好哥们儿,我怎么可能去喜欢他的女朋友呢,所以我非常失望。
从奶茶店出来后,我推说宿舍快关门了,就独自走了。
第二天,我们又相约去逛街。
顺子牵着他女朋友的手,他看到我和课代表像陌生人一样并肩走着,觉得不可思议,说:“你们干吗不牵手啊?”
他这么一说,我反而坚定了决心,索性离课代表远远的。
于是气氛被我弄得很尴尬。
当时的我真是个傻子。
后来顺子还给他的女朋友买了小礼物,记得是一个铜制的蝴蝶胸针,女孩儿当场就别在衣服上,笑得像花。
而我则一毛不拔,还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
我想,如果时光倒转,重新来过,我不会那样表现了。
自此之后,我们就再也不说话了。
一直到高三毕业,课代表一直是课代表,她从来不理我,视我如空气,发作业本的时候都是远远地扔给我。
她一定恨死我了。
不,我都不配她恨,她肯定是鄙视我。
我的第二场恋爱就和陈同学有关系了。
当然,我不是与陈同学恋爱,他是男的。
我说的有关系是指:陈同学在我的这次恋爱中一直担当着“电灯泡”
这个角色。
我那时候喜欢一个假小子,假小子有一个很俗的学名,因为隐私,我还是不说姓了,反正名字叫芳芳,就是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的芳。
芳芳成绩很差,考试基本上就是抄我的试卷,我当然乐意给她抄,这是我对她献殷勤的主要方式。
芳芳一头短发,经常穿衬衫,从不穿裙子,坐在后排,混在男生堆里。
不过,你要是以为芳芳没有女人味,那简直就是挑战我的品位。
事实上,芳芳跟男人比起来,还是很有女人味的嘛,比如,她说话的声音特别甜美,嘴唇薄薄的,泛着晶莹剔透的光,看上去迷人极了。
她有时候往桌子上一坐,双腿直溜溜地垂下来,好看得不得了。
在我看来,那些坐在前排的女生,成天埋头学习,连下课也不去一趟厕所,真是不近人情。
而芳芳那么自然,是个活生生的人类,看得见摸得着,怎么能不让人喜欢呢。
于是我就喜欢她了。
然后我就写纸条给芳芳,写好纸条,就戳戳她的背,芳芳头也不回,只是伸手接过纸条。
我在纸条上写:“下午放学后去逛街,请你喝奶茶。”
芳芳写的是:“我想吃鸡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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