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母亲,我们家兄妹四人,是和谐家庭。
我们挨母亲的巴掌,比较起来,我最多。
大妹妹其次,二妹更少,三妹是不在身边,在身边的话,我估计要比大妹多一点。
母亲打我们,打得很认真,但并不多,她不轻易打人。
说实在的,虽然她“认真”
,她的身体状态一直弱,她有心脏病,还受过跌伤,认真打也不怎么痛,使用的是巴掌,打的部位是千篇一律的屁股。
我们家的保姆每见她发火,从来是不敢劝阻她的,只是在旁边喊:“还不快跑!”
但无论我还是大妹妹,谁也没有“跑过”
,而是红头涨脸憋着和她犟——打就打,你也就是那么一点劲!
父亲和母亲关系怎样?没有见过他们闹过别扭,别说拌嘴,就连重一点的话也极少听到。
就这么一个组合,到1958年之后,我们全家在邓县安顿,多数星期天,母亲能回来和我们吃一顿饭。
她基本不做家务,话也不多,只在吃饭时稍有交流,吃过就走,父亲和家务更不沾边,也是吃过就走。
即使如此,也比在陕县、洛阳四零五散的样子,略约地像个家了——每个人都在家的庇荫之下,每个人都有异乎寻常人家那样的跳脱自由,比起平常人家好像是缺了一点烟火情味,又多了一点自己个性独立的方寸天地,就是我的家了。
二月河与妹妹在马来西亚。
母亲在时,这个家的经济是由她主持的,因为每个月的保姆费,都由她支付。
我们的零用钱、学费诸项开支也都是“找妈要”
,父亲不管这些事。
但偶尔母亲不在,你找他要“急需”
的钱,他给你的可能比你要的还要多个五角、一元的,这在当时已经算是令我们窃然欣喜的事了。
你找母亲要钱,五角就是五角,两角就是两角,她不会随便多打发你一分钱。
1958年,我小学毕业,父母齐调邓县,因为考中学的结果没下来,他们也许是出于“洛阳比邓县好”
,把我留在了洛阳。
我当时并不觉得很留恋她,在陕县她经常不在家,到洛阳没有用保姆,和她睡一起,我反而不习惯,现在她又要走,我甚至想,我可以好好玩,再也不听你“晚上九点钟前睡觉”
的瞎指挥了,我理所当然搬出了梧桐树院子,和公安局门卫小李住进了门房。
那年“大跃进”
,洛阳城也一样,到处都是“超英压美赶苏联”
,“钢铁元帅升帐”
,“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
。
男的女的都打赤膊,或穿着“苏联花布衫”
,拉着胶皮轮子大车,大呼大喝着,满街乱跑……还有除四害,苍蝇,我们同学们要每人每天交二十只蝇蛹,或打死二十只苍蝇,尸体要交作证据,蚊子不说,老鼠是要见一只打一只,鼠尾交上报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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